省地震局通过档案规范化管理认定

07.10.2014  18:03
 

      (省档案局业务指导一处  高阳)9月25日,省档案局组成认定组对省地震局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进行认定。经严格评审,省地震局达到规定分值,通过了认定。省档案局副局长刘海岩、省地震局副局长毛玉平出席认定会。

认定组按照《云南省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审标准》,采取听、看、查、议的方式,从组织制度、业务工作、信息化建设和保障条件四个方面逐项进行评审。认定组认为省地震局历来重视档案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四参加”、“三同步”措施,对国家级、省级建设项目和科研课题档案材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建立《云南省Ms≥5级地震考察》、《云南省Ms≥5级地震震害录》等多个专题数据库,为全省地震数据观测和预防工作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

省档案局刘海岩副局长要求地震局坚持不懈地作好档案工作,一是要加大对地震自然灾害档案信息资源的收集,为地震灾害预报和防范提供服务;二是要加强档案室的建设,保证档案的安全;三是要作好档案的利用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我省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