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地税从严部署减免税清理检查工作

10.07.2015  20:37

为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正风肃纪,营造良好的公平税收环境,确保减免税依法规范,临沧市地方税务局按照谁审批、谁检查、谁整改,谁受理、谁自查、谁自纠的原则从严部署减免税清理检查工作。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把减免税清理检查作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并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和明察暗访工作组,以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税收优惠,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性减免,“改制企业”契税减免,备案类减免税及廉洁自律为重点,开展减免税清理检查。

二、周密部署、查防结合。各县(区)局,市局有关科室,召开专题会议,搞好思想发动和业务辅导,内查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审批权限是否合规,减免税跟踪管理是否到位,防止执法执纪不严,违规减免税款的情况。外查税务机关是否存在与减免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防止内外勾结,违规减免税款;查税务人员是否存在接受减免税申请人吃请、红包、土特产品、有价证券、会员卡等经济利益的意思或表示,是否存在批准关系减免税、人情减免税,是否存在违反《税务人员廉洁自律十五不准》规定的行为。

三、边查边纠、措施有力。减免税审批资料不齐的限期补全,减免税审批程序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减免税权限违规的停止审批、追征税款,纳税人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重新审查后办理减免税,减免税有规定减免期限的,到期停止优惠、追征过期的减免税款,已审批享受减免税的必须按时申报,减免税税款有规定用途的必须规范使用。按规范要求备案不到位的,一律在检查期间全面整改、全面备案。违反《税务人员廉洁自律十五不准》规定的行为一律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