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推出“财园助企贷”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29.05.2015  19:13

新华网云南频道5月28日电(记者 吉哲鹏)记者从昆明市金融办获悉,昆明将推行“财园助企贷”融资试点,有望进一步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新渠道,缓解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切实支持和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昆明市金融办副主任缪丹介绍,日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共同研究印发了《昆明市财园助企贷企业融资试点办法》。“财园助企贷”是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与银行合作,即市财政与昆明市工业园区按照1:1的比例向合作银行存入贷款风险代偿保证金,各合作银行承诺按不低于保证金8倍的金额安排贷款额度,由试点工业园区推荐企业,合作银行对其进行尽职调查后,提供1年期、不高于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据介绍,根据上述《试点办法》,申请融资支持的贷款企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工业园区内,已基本具备正常的生产经营条件;上年度缴纳税收总额达到5万元以上。

缪丹介绍,企业申请“财园助企贷”通过后可获得一年期内500万元及以下贷款。贷款利率遵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按最高上浮上限不超过30%的幅度计取。

根据规定,试点期间,贷款年度合作期(以下简称合作期)为一年一期。从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合作银行签订四方协议为时间点开始计算,顺时12个月为一个年度合作期。

其中,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金融办是园区企业融资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财政保证金的筹集和动态管理,协调工业园区管委会和银行合作,对工业园区和银行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

根据《试点办法》,对企业未按时归还贷款的,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合作银行应共同配合追回贷款;对最终仍不能还款的,市财政局将该企业纳入昆明市财政政策支持系统风险警示名单,进入名单的企业以及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控股的其他关联企业,今后将不能获得财政政策资金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