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党组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举行中心组理论学习
省局党组成员张红霞副局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本次中心组学习主题是:认真学习《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定>的说明》、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等,将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总局和省局党组要求部署上,以全会精神为指导,将依法治国战略和全会要求落实到工作全局。张副局长强调,本次学习紧跟省委步伐,深入把握《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在学习时间、学习方式、学习步骤、参学人员范围、讨论发言人员等方面都进行了一些调整,与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为帮助找准学习定位,张红霞副局长要求全体参学人员一是要带着思考学。理论方面,要思考如何加强对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战略的理解;实践方面,要自觉做遵法守法护法的践行者;落实方面,要将法治的要求体现在工作实践中。二是要带着问题学。结合日常依法治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学习中实现对问题的反思和研究,制定好今后依法治税实施方案,为全年工作画上圆满句号,确保全系统依法治税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此次中心组专题辅导由省局党组成员段雨澜副局长主讲。段副局长结合学习情况,站在地税工作角度,按照“从我国传统治税方式来看依法治税的现实需要”,“从法治工作基本格局看依法治税基本任务”,“从税收工作新常态看依法治税的新常态”三个方面就全会精神进行专题解读,为全体参学人员进一步深化对“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的认识带来了深刻启发。讨论发言中,省局党组成员赵镇康副局长对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精神内涵、现实意义、实施路径等进行阐述,并联系地税工作就落实依法治税进行了交流。省局党组成员王寿兴副局长用“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法治意识”、“提高了依法治税的自觉性”概括自己学习全会精神的体会和认识。省局政策法规处、税政二处和稽查局负责人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和职责,对如何深入学习全会精神,以全会精神为指导提高法治意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等分享了各自观点。
学习小结中,张红霞副局长指出,本次学习体现了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学习主题“明”,二是学习交流“深”,三是学习效果“实”,四是学习风气“好”。张副局长谈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历史意义可以总结为“三个第一次”:中国共产党执政历史上第一次以法治为主题的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第一次在党的重要文献中提出“良法”的概念。全会作为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历史性会议载入史册,《决定》作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法治建设的决定、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的姊妹篇,必将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张副局长要求在全省地税系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在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以上率下、领导带头上下功夫,在学习教育、全面覆盖上下功夫。省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进一步研究如何加强依法治税工作,拿出计划和方案,为全省地税系统提供指导。全省地税系统要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要加强学习,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坚定拥护者,。党组要率先学,机关要带头学,全系统要深入学,用灵活管用的方法,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融会贯通。二是要深刻领会,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忠实崇尚者,。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精神指导税法的贯彻实施,成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指引。三是要以知促行,争做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自觉遵守者,。各级地税部门践行法治精神要给行政权力不作为或乱作为套上“法治笼头”,个人践行法治精神要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四是要立说立行,争做社会主义法治规范的坚定捍卫者,各级地税部门要在践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上作表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带动和促进广大纳税人乃至全社会提高税法遵从度,不断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省局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