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安全办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培训
为增强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做好迎接史上最严格的《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的正式施行。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于9月6日至9日在昆明举办2015年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最大规模的新《食品安全法》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覆盖了全省重点食品产品、中型或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40余家,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食品销售企业40余家,大中型宾馆、饭店和学校食堂等餐饮单位50余家,共计13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人代表,以及全省各州(市)食安办、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参培训,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刘本军亲自为参训人员主讲新《食品安全法》,特邀请云南省食品安全管理学院院长龚加顺教授、博士研究生范江平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陈韬教授分别讲授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GB2760-2014》、《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者的义务和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这个重要的法律是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食品安全办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刘本军副局长从新《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食用农产品的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等8个方面对新《食品安全法》修订的内容进行了认真详尽的剖析讲解。
通过培训,参训企业一致认为,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举办这次培训及时、有效,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法、守法、懂法提供了极好的服务和帮助,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新法的严肃性极其实施的重要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指导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主动学法守法,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依法从事生产活动。使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的食品安全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为抓好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来源: 综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