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清理和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 将从严审批

08.10.2014  17:23

    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从现在起到今年底,我省将开展社会团体依法规范管理集中推进行动,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现象、社会团体收费行为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将受到严格清理和规范。除全省性社会团体按规定报批的不收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外,其他社会团体一律不得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根据安排,12月底前,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民政部门将分别建立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汇总台账。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按规定从严审批,未按规定办理兼职审批或备案手续的,不得作为社会团体拟任负责人参加选举,各级民政部门不得办理登记或备案手续。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各级政府将建立规范的政府转移职能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团体购买服务,将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社会组织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

    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将于12月底前完成社会团体收费清理。对会费标准制定或修改程序不规范、标准不合理不明确、收支情况不公开、票据使用不规范、超范围收取会费等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严格规范和控制社会团体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全省性社会团体举办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应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其他社会团体一律不得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编辑:沈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