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和良辉:尽快制定三部涉边境口岸法律
和良辉。资料图
云南出现的问题,有我省边境线长、毗邻国家多的个性问题,但更多的是边疆省份的共性问题。如果边境管理法等一系列有关边境管理的法律纳入人大立法计划,并通过实施,将为解决边境地区目前存在的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代表、省商务厅厅长和良辉,昨天参与云南团分组审议时,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河界管理法》。
他说,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边境线长4060公里,全省共有8个边境州和25个边境县市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现有一类口岸17个,二类口岸7个,边境通道93条,边民互市点110多个,边境小道便道众多,是我国陆地边境线最长、毗邻国家最多的地区之一。
近年来,随着“西南桥头堡”、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等沿边开放战略的实施,云南边境地区形成了人财物大流通、口岸大开放和经济大发展的新格局,给边境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但随之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受缅北局势动荡、南海问题争端、新疆恐怖事件的影响,走私、贩毒人员向我边境渗透加剧,涉恐人员及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三股势力”人员潜入潜出威胁加大,边境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以及过耕、过牧、过猎、过伐、过居频发,边境地区因利益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隐患上升,各种案件、事件日益增多。
和良辉说,针对上述边境地区出现的新情况,尽管我省公安边防和其他边境管理职能部门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除了重特大走私、贩毒、贩枪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外,许多未触及刑法等相关法律的边境事件没有统一、规范的处理标准,导致少数涉及边境管理的违法分子、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处罚,违法活动和犯罪活动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由于缺少边境管理的专项法律作为支撑,在具体事件的处理上产生了这样的情况:一种是处罚过轻或不予处罚,放纵违法犯罪分子;一种是处罚过重或某些边管人员因无法可依滥处罚,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引起不必要的行政诉讼。还有周边国家发生动荡时,边民涌入边境地区等问题。
“究其原因,有管理和打击不够的问题,更主要的原因是在边境管理方面的法治建设还不完善。”和良辉说,我国至今未出台口岸工作条例等口岸规章、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造成口岸管理存在无法可依、标准不一的状况;也没有制定国家边境管理法,导致边境管理部门很多方面的工作缺乏法律依据,给边境管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云南出现的上述问题,有我省边境线长、毗邻国家多的个性问题,但更多的是边疆省份的共性问题。如果边境管理法等一系列有关边境管理的法律纳入人大立法计划,并通过实施,将为解决边境地区目前存在的问题提供法律依据,为进一步推动“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战略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和良辉建议,尽快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法》,尽快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管理法》,尽快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河界管理法》。
江枫 韩海阔(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