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泉代表关注民族地区法官员额制——扩大少数民族语言法官员额
“越是基层法院、法庭,对边疆地区稳定发展越显得重要。”3月7日,在云南代表团驻地接受记者采访时,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普洱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李松泉这样说。
李松泉谈道,作为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他亲眼看到法院派出的巡回法庭深入村寨、田间地头进行调解,大多数纠纷化解了,让矛盾双方还是好朋友。法院还注意与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工商、专利、保险等方面联系合作,共同完善诉调衔接机制,使得老百姓遇到的矛盾纠纷大多数能得到满意的解决。
“为了促进法院发展,司法改革势在必行。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实施员额制,一些有着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限于定额比例不能入额,造成入额人员办案量骤增,进入不了员额的人员,因待遇与员额制法官有一定差距而积极性受挫,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基层法院人员流失。”
李松泉特别强调,在政策上要对少数民族地区法官倾斜,扩大员额比例,提高待遇。他说,云南民族众多,民风民俗各不相同,懂民族语言在工作中非常重要。法官不会说,当事人听不懂,不利于法庭调解、审理,更不要说后续一系列问题的解决了。
李松泉因此建议,一要适当扩大少数民族语言法官员额比例。这一点,不少法院已经注意到了,但还不足以满足基层工作实际的需求;二要建立少数民族语言法 官培养机制,在招考、业绩考核等方面予以政策性的照顾,保证这方面人才不断档;三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法官的待遇,稳定基层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