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市民救助“猫头鹰” 后经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鸮

09.02.2017  20:36

  森林公安民警将鹰鸮放归自然。 钟欣 摄

  中新网昆明2月8日电(姜桂寿 郭泷)记者8日从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公安局获悉,该局近日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鹰鸮,并已放归自然。

  当日,景东县一市民向当地森林公安报警称,其居住片区有几个孩子正在追赶一只左眼受伤的“猫头鹰”。“猫头鹰”已失去飞行能力且身体虚弱,只能扑闪着翅膀踉踉跄跄地躲避孩子的追赶。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鸮,左眼和鸟喙处有明显外伤。 钟欣 摄

  接到报警后,景东县森林公安局立即派出民警赶到现场。经仔细辨认发现,该“猫头鹰”学名鹰鸮,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栖息于中海拔地区的山地阔叶林中,喜欢在夜间和晨昏外出觅食。

  随后,民警将这只受伤的鹰鸮带回到森林公安局进行救治。目前,该鹰鸮的伤势和体力已好转,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已被放归自然。

  鹰鸮被放归自然后在树上。 钟欣 摄

  景东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境内拥有哀牢山和无量山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近年来,由于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该地森林公安局每年都会接到多起群众救助受伤野生动物的电话和来访,因此得到救助的野生动物数量呈逐年递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