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6名干部因洱海保护治理不力被问责

10.07.2015  11:33

  7月9日,据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官方网站消息,针对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工作,年初以来大理州共约谈监管不力、责任不落实的领导干部42人,问责工作不力和不作为的干部6人。

  据悉,大理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李纪恒书记关于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大理州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责任追究办法》、《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洱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办法》,大理州委、州政府及州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多次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下达交办督办通知。

  年初以来,州、县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212次,共发现问题141个,下达交办督办通知24份,目前已整改完成102个。年初以来,全州共约谈监管不力、责任不落实的领导干部42人;问责工作不力和不作为的干部6人;受理涉及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信访举报6件,通过调查给予留党察看处分1人、严重警告处分2人。(云南网记者 念新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