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集中奖励首批6名举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群众
3月15日,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和《昆明市公安机关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通告》,昆明市公安局对首批6名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并查证属实的群众进行集中奖励,共颁发奖金9万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昆明市公安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和省公安厅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任务,紧盯2019年“深挖根治”集中攻坚的阶段性目标,认真落实“十个新突破、六个进一步延伸、四个加强”工作措施,全方位发动、高质效核查、深层次打击、多领域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查破涉黑团伙13个,涉恶团伙76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00余人,破获各类案件1900余起,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6亿余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昆明市公安机关及时对外公布市、县两级公安机关24小时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出台举报人保护制度和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制度,把奖励标准提高到5万元。紧盯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延伸的趋势变化,针对全国确定的10类和云南省确定的17类黑恶势力打击重点,通过“两周三查”、走村入户、宣传发动等措施深入摸排线索,拓宽线索摸排范围和渠道,成立线索核查专班24小时开展工作,对所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逐条逐项开展核查,以精准摸排确保精准打击,做到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人民群众纷纷通过信件、邮件、电话、网络、来访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截止3月10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报和摸排涉黑涉恶线索1720余条,其中,通过群众举报线索转化为涉黑涉恶案件的有52条,并全部按要求和期限核查完毕办结。
昆明市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群众继续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奖金,并严格保密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个人信息。
公安机关正告实施黑恶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涉黑涉恶性质组织的人员,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