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42号建议的答复

09.09.2017  17:14

云农办函〔2017〕117号

 

 

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42号建议的答复

 

那洪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特色瓢鸡企业品牌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厅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瓢鸡体型独特,大小适中,具有无尾椎骨、尾宗骨、尾脂腺、主尾羽“四无特征”;性情温顺、适应性强、易肥、产肉性能好、肉品质优良。2011年被评选为云南省“六大名鸡”之一,2014年列入国家畜禽品种资源目录。

二、近年来,瓢鸡在镇沅县委、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下,已成为一个有市场,有品牌的地方优势农产品,逐步成为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个特色产业。省农业厅对镇沅县瓢鸡产业发展给予高度关注,2014年扶持镇沅县瓢鸡产品品牌示范区建设项目150万元,2015年建立瓢鸡国家级保种场并给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300万元,2017年我厅省级财政项目中给予瓢鸡种质资源保护25万元,资金用于建设瓢鸡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养殖场,更新和补充防疫设备设施,开展科技培训等方面。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支持瓢鸡产业的云南名牌农产品认定,加大对瓢鸡产业的扶持力度,支持瓢鸡企业参加云南高原特色农业推介展示活动,不断提高质量水平和竞争力,充分发挥品牌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感谢您对云南畜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农业厅

2017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云南省农业厅畜牧处 王瑞欣     6574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