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展理念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5.11.2014  17:15



11月20日,州委副书记何汝利深入芒市西山乡开展随机调研。他提出,基层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发展的理念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广大农村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来到西山乡司法所,何汝利与基层干部群众亲切交谈,详细了解基层司法工作开展情况,与司法所干部就如何调解群众矛盾纠纷和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中发挥职能作用进行交流。他指出,乡镇司法所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是法治中国建设不可或缺的一环。他叮嘱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定要履好职、尽好责,将广大基层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力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就如何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的具体工作中,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何汝利与乡镇领导干部和基层政法部门工作人员围坐一堂,进行了深入交流。

何汝利提出,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各级各部门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广泛学法。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民族“五用措施”,加大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力度,让基层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法,增强党员法制观念,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二是全民知法。党委政府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普法活动,让法律进村入户到人,做到人人知法;三是积极用法。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基层群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法律用于维护群众利益上,用于做好农村农业工作中,用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上;四是严格执法。基层政法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结合农村基层实际,按照法律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要求,把握好法律的原则性和灵活性,使法律的各项规定得到正常的贯彻执行;五是自觉守法。要增强基层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营造依法治乡、依法治村、依法治组的基层社会法治环境,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谐发展。

何汝利强调,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同时积极发挥村民理事会在民主法治中的重要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在民主法治的前提下实现民主自治。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德宏州 发布人: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