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认真组织参加全国全省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电视电话会议
2014年12月30日下午,全国人大环资委、法工委和环境保护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电视电话会议。
为认真听取、学习和贯彻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新《环境保护法》的顺利实施,楚雄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州人大常委会、州环境保护局周密部署,高度重视新《环境保护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及时组织州、县市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楚雄分会场的会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显林和分管副主任李佳、商雁鸿亲临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农环资工委、法工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政府法制办、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地税局等州属二十余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楚雄分会场的会议;全州10县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长和州环境保护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共51人参加楚雄分会场的会议。
会议听取、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张德江委员长对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沈跃跃副委员长关于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全国人大环资委、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领导关于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的专题发言以及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杨应楠常务副主任关于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的重要讲话精神。
通过学习,全体参会领导和人员认为,新《环境保护法》为我们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我们一定要全面学习新《环境保护法》,认真贯彻新《环境保护法》,要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不断加大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和工作的力度,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有利于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良好氛围。(何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