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02.11.2022  12:22

  10月31日,凤庆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宪勇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伟、字学强、肖红翔、李璇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教育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教育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郭应董等四名同志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的说明。

  会议通报了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述职报告满意度测评结果。

  会议听取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述职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事项报告的说明。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教育改革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郭应董等四名同志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决定免去:

  查字强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张李华凤庆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张子鹏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查字强为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子鹏为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彩虹为凤庆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吴文宇为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哲,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龚世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利红,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春文,4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