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开展环境监察执法自查自纠工作
3月1日起,新平县环保局积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目的在于规范基层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保障廉洁执法,提升执法能力,增强环境监察干部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通过自查自纠,找出工作中存在问题,切实解决环境执法能力薄弱,环境执法力度偏软等问题。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为加强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此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参照《监察人员六不准》、《环保工作六个严禁》和《党员干部八带头》等规章制度,制定了《新平县环保局综合考核方案》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并把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与日常检查、解决突出问题与严肃法纪、廉政风险防控与完善机制制度相结合,促进廉洁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提高环境监察效能。
二、认真查摆,找准问题。结合今年开展的新常态下履行一岗双责大讨论活动,采取多种方式,认真查摆问题,截止3月12日,新平县环保局相继召开了党支部座谈会、义务监督员座谈会、环保助理座谈会、部分企业座谈会。一是召开了由11家企业代表参加的环境建设征求意见座谈会;二是向企业和前来办事的人员发放征求意见服务评议卡;三是局领导带领各部门负责人到园区、街道、企业、社区征求对环境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还对本县域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排污费征收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行环境监察“六不准”情况,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三、积极纠正,务求实效。对于环境监察工作专项执法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积极纠正,一是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办理工作,对咨询类问题办理时限为立即解答,不能立即解答的要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类问题必须按办理时限如期完成,并征求投诉人满意后,按回复程序及时回复。二是加强廉洁自律教育,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四项纪律、八项要求”和“环保六不准”。三是围绕“阳光执法、温馨服务”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围绕工作职责、执法范围办事流程,强化“执法有限、服务无限、执法本身也是服务”的意识,实行政务公开,做到收费、处罚等执法程序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