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局四项措施抓好税源管控工作

15.03.2016  10:26
      一是按照营业税年度纳税额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额标准,从上到下划分监控规模及级次,共确定总局监控纳税企业2户,省局监控企业1户和市局监控企业1户,同时确定县局直接跟踪监控企业2户。二是依托重点税源管理分局专业化管理优势,对纳税贡献较大的非营业税纳税人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强化与国税及其他部门的沟通合作,共享数据,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区域、行业动态,提供更优针对性的征纳服务,保障税源稳定。三是以重点建设项目监控为契机,加强对入库额度较大的项目税款委托代征单位的管理,强化税源源泉管控,依托云南地税委托代征系统,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行为,强化税款征缴入库。四是通过数据的有效利用,查找出年度纳税贡献增长较大,成长性较好的企业,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涵养培植优质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