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地税联合县人社局“三措施”开展欠费清缴工作

16.06.2017  00:03
      为进一步做好欠费清缴工作,砚山地税联合县社保局采取“三措施”确保欠费清缴工作取得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人社局、地税局双方对该项行动进行周密部署和安排,共同召开清欠专题会议,会议成立了以地税局副局长为组长,人社局、财政局副局长为副组长,抽调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地税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欠费催缴小组,明确组内成员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下达清欠任务,分片包干,具体落实。二是摸清费源底数。根据社会保险费工作计划及欠费统计表建立欠费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并根据参保单位实际缴费情况,调整费源分类管理数据,做好费源摸底台账,对有缴费能力、有部分缴费能力以及基本丧失缴费能力的各类单位进行重新划定,为进一步摸清欠费企业的底数打下基础。三是及时催缴宣传。对有缴费能力或有部分缴费能力的欠费单位逐户送达《社会保险费缴费告知书》,下达限期缴纳通知书,持续催缴及时入库,借助欠费户走访活动,向欠费单位核实解欠费原因,明确工作解决办法,加大缴费宣传力度,派专人到欠费单位进行宣传、解释、催缴,增强欠费单位按时按月缴纳社保保险费自觉性,提高欠税企业法人对社会保险费重要性的认识,促进社会保险费应缴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