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县五项措施强化农村民生资金管理

20.07.2015  10:58


一是及时下拨补贴资金。及时制定资金兑现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审批。由县财政局将各类农村民生资金一次性下拨到乡(镇、街道)财政所,财政所依据项目主管单位提供的补贴到户花名册,将资金拨付到当地农村信用社惠农补贴账户。

二是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政策,使受益群众全面了解掌握补贴范围、依据、标准、金额等各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是全面实行一卡通发放。乡(镇、街道)农村信用社作为各项农村民生补贴资金发放的代理银行,根据财政所提供的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种类、补贴金额等信息,按照“实名制”要求,为农户开设一个银行卡,并按照经审核、公示无误的各类当期补贴资金发放分户花名册,按时将资金直接打入农户银行卡。

四是坚持一本账核算。乡(镇、街道)财政所统一设置农村民生资金收支总账,同时根据资金性质设置资金收支明细账,实行专人管理、专项核算,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及时登记核算,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保证了资金安全规范运作。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县财政、监察、审计及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对农村民生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开通监督举报电话进行民主监督。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