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年查37名“厅官” 同比增长近2倍

20.01.2015  11:31

    新华网云南频道1月20日电(记者王研)记者从19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云南省纪委立案查处厅级干部37人,同比增长192.3%。

  当天,云南省纪委还公布了德宏州政协原主席杨跃国、省地矿局原副局长张先华、省农业科学院原院长王常明、普洱市政协原副主席张丽菊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德宏州政协原主席杨跃国在任盈江县委书记,德宏州委常委、瑞丽市委书记期间,收受贿赂1104.5万元人民币、72万美元、20万欧元、7万港元、20万新台币以及翡翠饰品19件、金条5根;贪污公款20万元人民币;收受礼金27.2万元人民币。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给予杨跃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省地矿局原副局长张先华在任绥江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违规挪用移民资金给民营企业使用,造成3352.85万元人民币移民资金及利息1154.11万元人民币至案发时尚未收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民营企业在迁建技改和补偿资金拨付方面提供帮助,先后三次收受他人所送50万元人民币和7.5万欧元;在任省地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在云南地矿珠宝有限公司入股,获利42万元人民币。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给予张先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在任曲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曲靖市委副书记等职期间,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贿赂共计4158.6万元人民币。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给予李云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省农业科学院原院长王常明在任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省农业厅副厅长、省农业科学院院长期间,收受他人贿赂292.9万元人民币,违规兼职取酬100万元人民币,收受礼金13.6万元人民币。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给予王常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普洱市政协原副主席张丽菊在任普洱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党组书记期间,收受贿赂154.59万元人民币,贪污公款7.44万元人民币,安排下属单位为市计生委支付茶叶款19.59万元人民币。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张丽菊开除党籍处分,其政纪处分普洱市政协正在办理中,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云南省纪委正在对昆明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喜,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等一批涉嫌严重违纪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