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张纪华一行调研怒江州环境保护工作
2015年11月23日至24日,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张纪华、纪检组长冯胜瑜一行到怒江州兰坪县进行调研。调研期间,张纪华厅长一行先后现场查看了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露天矿山开采、二冶炼厂、3000吨硫化矿选厂哨上污水处理站、温庄尾矿库和兰坪县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等,听取了怒江州、兰坪县和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的工作汇报。
张纪华厅长对怒江州、兰坪县和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环保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 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认识必须到位。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三个定位”和“五个着力”要求,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都很重;十八届五中全会又首次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一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高思想认识,将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二要科学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生产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生活富裕是生产发展的结果,生态良好决定着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可持续程度。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生产发展和生活富裕所必须坚持的前提和不可缺少的保证。在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时,必须坚持保护优先,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三要切实抓好当前的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好环境保护大检查,查缺补漏,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二是做好“十二五”的收官工作,认真梳理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三是科学制定“十三五”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划,为“十三五”谋好局、开好篇; 四要强化环境监管,严格执法。 治理有力,治污才有效,执法有力、治污才有效。近段时间以来,怒江州相继有被媒体曝光及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我厅开展专项执法,也发现部分企业的违法行为,区域性环境风险突出,环境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定要加强《环境保护法》的宣贯,强化四个“配套办法”的执行;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张纪华厅长表示,省环境保护厅将一如既往的支持怒江州环境保护工作,以此推动怒江州经济社会发展。对怒江州、兰坪县和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提出的有关问题,省环境保护厅将认真组织研究后予以答复。
张纪华厅长希望怒江州的环境治理上,积极探索第三方治理和PPP模式,破解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要求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必须切实落实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抓紧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协助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
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规财处、污防处、自然处、机关党委、监察总队负责人参加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