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首批博士后定向培养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青年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推动博士后事业发展,促进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85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我省首批博士后定向培养资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2014年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按照《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招收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兼职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在资助申报范围。
二、申报程序
(一)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科研工作站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申报工作结束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把关,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报省财政核拨资助经费,再分别下达各设站单位。
三、材料和时间安排
(一)设站单位申请函1份,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资助经费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
(三)《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资助经费申报表》2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位证书、合作协议、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经设站单位审验签章。
(四)申报材料须于11月20日前报送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各设站单位要加强对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把关。申报工作中若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联 系 人:李玉红 刘消寒
联系电话:0871-63635212
附件:1.《云南省博士后定向培养资助一览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0月31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人:guan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