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4家单位向社会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

15.11.2015  11:06

实行标准化生产和提供标准化服务代表着一个企业或单位实现了规范化的生产和运作。随着我省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和深入人心,我省4家单位日前向社会公开了自家单位的产品和服务标准。这也标志着国家标准委云南地区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建立和运行。

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负责人介绍,一个企业敢于向社会公布自己的产品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一方面代表着自己的知识产权,表现出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实力,以及掌握的技术制高点和市场制高点,另一方面也可以鞭策和促进企业向着更加规范化、更加先进的技术和管理迈进。本次公开自身标准的4家单位是:昆明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中华涂料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

昆明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昆明电缆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标准化体系。除采纳国际电工委员会颁布的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还结合一些省市的地域特点,建立了某些特殊产品的企业标准。这充分体现出企业的研发和技术实力,同时建立起明确的企业竞争制高点。

据悉,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是国家标准委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开展的试点工作,云南省被列为第11个开展试点工作的省份。试点工作开展期间,省质监局将广泛宣传,让企业、群众知晓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工作,引导企业主动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今后,企业产品标准可自愿选择现行的备案方式,也可以选择自我声明公开方式。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改革方案》的规定,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视同完成备案。

据介绍,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工作是简政放权、改革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突出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全社会参与监督的质量和标准新时期治理机制。省质监局将加强自我声明公开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探索建立新的监管机制,推动事前备案管理向事中事后转变。

企业声明公开的产品标准包括产品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企业依法制定的产品标准。企业应确保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真实、有效,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对其实施后果依法承担责任。企业产品标准声明公开的有效期为3年。声明公开后的企业产品标准可以依法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参照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相关规定执行。

(记者 张子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