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举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李纪恒主持 陈豪仇和出席 施芝鸿作辅导报告
施芝鸿(右)作辅导报告。本报记者 刘建华 摄
昨日,我省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施芝鸿应邀作辅导报告,为我省干部群众深入解读全会精神。
省委书记李纪恒主持报告会。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陈豪,省委副书记仇和出席。
施芝鸿就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1个历史背景、2个内在逻辑、8个思想亮点进行了系统阐述。他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们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是我国加快法治国家建设征途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立足于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谋划。这将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党的工作中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的伟大历史转折之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我们党包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部工作、所有活动转到法治轨道上来的又一次伟大历史转折。全会决定突出了依法治国这个核心,科学立法这个前提,严格执法这个关键,公正司法这个保证,以及法治精神、法治文化这个灵魂。全会决定体现出了8个思想亮点,即:全会决定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列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成为全会决定的思想红线和主线;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总结概括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全会决定通篇体现了党对宪法的高度尊崇,以及确保实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强决心;全会决定通篇体现了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权、依法治官,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会决定通篇体现了法治建设要以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会决定针对司法领域存在的影响公平正义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全会决定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大课题。
李纪恒在主持报告会时强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全省上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要以这次报告会为契机,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引向深入。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举办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抓好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学习;要尽快启动面向全省的宣讲活动,确保全会精神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边寨;要深入研讨,推出一批有分量的成果,解疑释惑,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要加大宣传力度,统筹抓好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网上宣传和网下宣传,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宣传合力。
李纪恒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全会决定提出的重大举措,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拿出具体管用的方法措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力争尽快取得成效;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提高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学会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当前,要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动力,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前,施芝鸿于11日下午深入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街道办事处翠湖社区,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交流,为大家解疑释惑、面对面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过副省级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级政治待遇的老同志;省委各部委和巡视机构,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级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在昆高等院校、省属企事业和中央驻滇单位现职副厅级以上干部和离退休老同志,驻昆武警部队副师级以上领导干部;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部分干部职工;省级宣传文化系统和社科理论界部分理论工作者,省级宣讲专家,部分高校师生代表在昆明主会场参加报告会。各州市、县市区设分会场。主分会场共2万余人参加报告会。
云南日报 记者 张寅 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