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闭幕
杨应楠主持第二次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召开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昆明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应楠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会议决定,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16年1月21日至26日在昆明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等2件法规案以及《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昭通等七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等决定、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通过了关于《云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终止审议的报告,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研究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研究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杨应楠在会议结束时对全省人大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出要求。他强调,全省人大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把握实质、融会贯通的基础上,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深刻领会省委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要求部署,结合传达学习省委近期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云南落到实处。要以全会精神为引领,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认真筹备明年省人代会,精心谋划部署2016年人大工作,为我省“十三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张百如、刀林荫、王树芬、卯稳国,秘书长白保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高峰,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记者 瞿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