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财政局三措施全力支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

17.08.2016  00:34

 

今年以来,官渡区财政局紧紧围绕着“筹钱、用钱、管钱”三个核心,充分发挥财政在“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中的牵引、拉动作用,深入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创建良好的运营平台,大力支持微型企业发展。

一是合理安排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2016年度,计划扶持微型企业创业1130户,每户给予3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共安排财政补助资金3390万元,其中,争取省市财政补助资金2712万元,区级配套资金678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筹集拨付到位。

二是严格把关用好扶持资金。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由承办单位对申请企业进行材料初审、实地查验,并提交区级工商部门审核申报企业是否存在重复申报情况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初审意见报区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审。会审通过后,及时将财政补助资金额拨付到受益创业者手中。

三是完善机制管好扶持资金。区经贸和投促局、财政、工商、工商联、团委、妇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协作,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补贴资金的专款专用,有效防止骗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