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强化动物检疫证、章、标识痕迹管理督查工作

21.05.2015  01:38

为更好地管理我县动物检疫证、章、标识痕迹管理工作,规范乡镇兽医站的动物检疫证、章、标识的使用。2015年5月15-20日,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就发放的动物检疫票证672本(其中:动物(A)6本,动物(B)131本,产品(B)535本)、耳标:猪234627套、牛4935套、羊3767套,定额票据546本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通过对13个乡镇的动物检疫票证痕迹管理进行督查,强化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订购、领取、保管、发放、使用和回收等各项工作的完备情况,督查以“加强管理、合理出具、规范填写、正确印戳”为宗旨,根据2014年州检查组检查出的问题:一是产品B证只有一名检疫人员签名;二是部分检疫证明日期未大写;三是定额收费收据没有加盖执收单位公章;四是票、证、标识未单独建立登记台账,所以不是很明了;五是票证领用签字手续不齐全等情况开展监查。

通过督查,发现及少数乡镇站还存在不同程度的上述问题,督查组当场给予纠正,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