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认识 抓好落实 全面加快红河州城市综合体建设步伐

27.11.2014  13:18

杨洪波(前排右二)等在察看个旧市大屯镇城市综合体建设情况。

          11月25日,红河州城市综合体建设现场推进会在蒙自召开,州委书记杨洪波出席会议并讲话。杨洪波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对城市综合体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总结经验,抓好项目落实,全面加快我州城市综合体建设步伐。

          杨洪波指出,城市综合体是城市建设发展的高级阶段,以其对资源高效利用和各项功能的高度综合,逐步成为了引导城市建设发展的新模式,代表了城镇化发展的高级方向,被称为“城中之城”。建设城市综合体是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新要求,是我州稳投资、保增长的新引擎,是我州城市发展的新方向,是推进我州新型城镇化的新途径,是推进我州产业转型升级的新载体,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城市综合体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

          杨洪波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高起点、高水平、高品质,大思路、大气魄、大力度地建设红河州城市综合体。要坚持“三个结合”(即与城市规划相结合、与棚户区改造相结合、与“一个试点、三大平台”建设相结合)推进各项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城市结构,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味和城市形象。要边做边学,边做边赶路,边做边超越,充分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出一条具有红河特色、符合时代要求、满足人民需要的城市综合体建设新路子,打造出一批“红河特色、功能多元、交通便利、产业聚集、绿色生态”的红河州城市综合体。

          杨洪波指出,我州城市综合体建设要坚持“三大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要按照省、州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城市综合体建设的路线图、施工图、时间表、责任人、推进机制等;二是坚持市场化运作,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支持经济实力强、运作水平高、开发经验足、社会信誉好的投资主体开发建设城市综合体;三是坚持突出重点,要注意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同时,在推进城市综合体建设工作中,要防止“三个倾向”,首先是防止逆规划的倾向。各县市要在滇南中心城市总体规划的统领下,做好项目的选址布局,将完善城市功能与提升城市品质相结合,以新的商业地产模式焕发城市旧城区的活力,充分发挥城市综合体对城市发展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其次是防止规模过大的倾向。城市综合体建设规模大小要适中,既要防止城市综合体“同质化”,也要防止“空城化”。第三是防止轻视配套的倾向。城市综合体周边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对城市综合体开发和运营至关重要,要通过提前规划,基础设施配套先行,完善城市生产性、生活性服务设施,加大招商的吸引力和号召力。

          杨洪波最后强调,推进城市综合体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项目实施、严格考核制度,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信心、最科学的方法、最过硬的作风,全力推进城市综合体建设,提高我州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为我州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州委常委、个旧市委书记王忠,州委常委、副州长刘宇,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守愚、李烨,副州长李存贵,州政协副主席张卫东等出席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领导观看了城市综合体建设工作宣传片,听取了州规划局和相关县市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开远、个旧两市城市综合体建设情况。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红河州 发布人:李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