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9.11.2016  22:31
 

省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

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016年11月27日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办高度重视,于11月28日上午在全办范围内传达了会议精神,并认真研究部署下一步贯彻落实工作。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二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狠抓本办安全责任落实。三要结合本办职责,认真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会后,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办领导牵头,带领综合处相关人员对全办办公场所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以防火、防盗、防失泄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工作检查,特别是对仓库、档案室、财务室、资料室、公务车辆等重点部位、重要设备进行了重点检查,确保了安全生产和安保维稳自检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切实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树牢“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弦。对检查出的问题一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并对本办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下一步工作中,要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常抓不懈。我办将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办日常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坚决避免用抽象的高度重视代替具体的行动,避免以召开会议、转发通知代替工作落实,坚持以精细精准的作风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确保和谐稳定。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创新检查方式。我办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对仓库、档案室、财务室、资料室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用水用电、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和公务车辆等重要设备进行不定时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严字当头,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在全办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