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力量促进澜湄流域湿地保护管理

17.07.2019  23:40

7月17日,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湿地保护与管理合作高级研讨班在昆明开班。来自澜湄流域的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泰国、中国等6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位代表参加会议,分享流域各国湿地保护领域取得的经验,探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发展和适宜流域湿地修复管理的有效模式,制定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湿地管理计划,汇聚6国力量促进澜湄流域湿地保护管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良、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局长任治忠出席会议并致辞。

 

湿地保护与管理合作是澜湄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湿地面积大,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合作对地区维护物种安全、水资源安全、粮食安全、应对气候变化等都具有重要作用。为期4天的会议,与会代表将围绕湿地生态状况评估、湿地生态修复技术、国际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湿地调查监测、公共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研讨交流。

 

李春良表示,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与恢复,将重要湿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予以严格保护,强化各级地方政府湿地保护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快建立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加强湿地类型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开展湿地调查监测、拓展国际合作交流和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等措施,全面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不断扩大湿地保护面积。截至目前,中国已建立57处国际重要湿地,600多处湿地自然保护区和1000多处湿地公园,湿地保护率达到49.03%,在2018年召开的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全球首批获得国际湿地城市的18个城市中有6个来自中国。

碧塔海国际重要湿地

任治忠代表省林草局对研讨班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他说,"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湿地保护与管理合作高级研讨班在云南举办,为我们学习借鉴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云南将进一步加强与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的合作,共同推进流域生态和湿地保护。""十二五"以来,云南颁布施行了《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构建湿地保护修复长效机制,截至2018年,云南湿地面积达到910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48.3%,共有国际4处重要湿地、31处省级重要湿地,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7处、国家湿地公园18个,在湿地保护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洱海湿地

澜沧江-湄公河流经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6个国家,开展流域合作一直是各国的共同愿望。为加强新型次区域合作,2016年在中国海南,首次领导人会议共同发起了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开启了澜湄合作新纪元。2018年在柬埔寨金边,第二次领导人会议提出了《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在多方面各领域进一步深化合作,充实了合作内容,推动澜湄合作由培育期迈入成长期。

研讨会经外交部批准并出资,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指导,北京林业大学承办。

纳帕海国际重要湿地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省林草局湿地办 宣传中心 | 作者:李清 杨劼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