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李连举副厅长深入鲁甸灾区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06.10.2014  19:11

 

2014年8月25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连举带领鲁甸县国土资源局黄延安局长等一行10人到鲁甸县“8.03”地震灾区龙头山镇光明村、龙泉社区甘家寨等地检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李连举副厅长充分肯定了鲁甸县国土资源局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并对下步如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提出工作要求:一要强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对排查核查的原有隐患点、新增隐患点和临时安置点,要迅速落实相应的监测人员,监测员要佩戴地质灾害监测员证和监测员袖标。要及时给监测员发放补助,配齐手电、啰、口哨、钢卷尺、雨具等必须装备。二要强化应急值守。县、各乡镇国土部门要落实应急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若有险情、灾情及时报告并会同包保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理。三要设立好醒目耐久的警示标识牌。在安置点要设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公告牌,公告群测群防员、监测员相关信息。四要强化宣传培训。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要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及宣传手册,要通过各种媒体和方式持续在灾区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增加群众主动防灾和临灾避让的意识能力。

目前,鲁甸县地灾隐患点排查工作已全部结束,全县12个乡镇共核查排查了66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原有地质灾害点249处(加剧地质灾害点66处),新增地质灾害点413处。所有地灾隐患点都已经设立好警示牌标识并发放了应急转移避险通知书,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员近500人。鲁甸县国土资源局还会同鲁甸县气象局,通过群发短信等渠道实时发布重要气象预警信息,进一步做好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提前避让等工作,全力打好灾后次生地质灾害防治和恢复重建选址等攻坚战,确保全县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昭通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