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制度创新 昆明争做绿色发展探路者

12.11.2018  09:45

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71条,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的河流128条,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中的滇池和阳宗海都在其境内……位于滇东高原中部,地处长江、珠江、红河三大流域分水岭地带的昆明河流之多、水系分布之复杂,从这组数据可见一斑。

20多年来,昆明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滇池保护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全面推进制度创新,争做绿色发展探路者:2008年,在全国首创河(段)长负责制,从河道治理上找到治理滇池的又一新思路;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印发后,2017年4月,昆明迅速制定、出台《昆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全市河长制工作的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建立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1年多以来,36位市级河长、349位县级河长定期不定期对责任河道及区域进行认真巡查,河长制督察组逐步对各地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调研;今年,编制完成滇池流域入湖河道“三年攻坚”行动“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实行水环境全流域系统治理……

今年以来,滇池流域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滇池水质企稳向好,1月至9月,滇池全湖水质保持Ⅳ类。这一成绩的取得,与昆明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密不可分。

河(段)长负责制开全国先河

2008年初,昆明市委、市政府提出在滇池流域全面推行河(段)长负责制,明确了河(段)长的设置及职责,由市级领导担任36条出入滇池河道的河长,对河道保护管理实行分段监控、分段管理、分段考核、分段问责。在此之后,昆明市不断健全完善河(段)长负责制以及滇池流域水环境改善长效机制,相继制定出台了河(段)长责任制管理办法、滇池流域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指导意见、滇池流域水质目标及考核办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问责规定等一系列保障河长制有效实施的文件,颁布出台了《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将河(段)长负责制纳入其中,在全国开了先河。

通过在滇池流域推行河(段)长负责制,昆明市找到了治理滇池的又一新思路。在河道保护管理上,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积极调动广大市民爱河、护河的热情,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新格局,促进人水和谐的可持续发展。在之后的近10年中,出入滇池的36条河道景观及周边环境都得到了的改善,部分河道水质明显好转。

在全省率先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

去年4月起,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滇中新区党工委书记程连元多了一个新“头衔”——昆明市市级总河长,并担任盘龙江河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也多了一个新称呼——昆明市市级副总河长,并出任洛龙河河长。其余34名市级领导也全部上阵,分别担任全市各个重点河湖的市级河长。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2017年4月11日,昆明在云南省内率先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意见》,指导全市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同年4月21日印发了《昆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对河长制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细化。与此同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市级河长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昆明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市政协主席任副组长的市级河长制工作督察领导小组。

昆明还将河长制工作在范围上推广到全市域的河(渠)湖库,在内容上转变到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全面综合治理,在体系上形成市、县、乡、村、村小组“四级河长五级治理”,  形成了市级河(渠)湖库河长名录,在格局上实现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结合实际,做到全市河(渠)湖库全覆盖,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进一步深化。

同时,昆明积极探索建立河道跨界断面水质不达标区域生态补偿机制,于2017年4月印发了《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及5个配套文件,在滇池流域34条河道及支流沟渠全面实行生态补偿。

根据国家对河长制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库渠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6项工作任务的要求,昆明市结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海绵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实现了市域深化河长制工作全覆盖,并建立完整、系统、科学、合理的河长制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全市深化河长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滇池入湖河道开展“一河一策”整治

在各级河长的不懈努力和多项举措的共同努力下,滇池流域各条河道所涉及的县区、街道、社区高度重视,各区、管委会按照市滇池流域河长办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了河道清淤、河道整治工作,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加强河道保洁,以及河道沿线绿化美化相关工作,河道景观得到明显提升。同时,我市正在探索建立滇池流域外水质水量监测体系,实现市域考核断面监测设施全覆盖。

今年,滇池流域25位市级河长均层层签订了《2018年滇池流域河长目标责任书》,并严格执行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及验收制度,按期开展巡河并召开现场工作会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梳理、通报,积极协调解决河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此外,编制完成滇池流域入湖河道“三年攻坚”行动“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全面梳理河道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经各市级河长研究审定并印发至各区、各责任单位执行,并将各条河道“一河一策”实施方案项目纳入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项目统筹推进。

昆明还将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市场化治理机制、信息化管理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及机制。同时,正在组织全市河(渠)湖库管理大数据信息平台的建设,将实现河长制所涵盖的各行政主管部门、各类涉水业务的数据汇总与共享。(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