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利剑行动”保南博取得阶段性成效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为全面加强第三届南博会暨第二十三届昆交会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好全市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为南博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今年5月初,昆明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迎南博保平安“利剑”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警参与,全力以赴,多措并举,攻坚克难,成功处置了一起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查破了一批多发性侵财案件,整治了一批治安问题突出的区域、场所,强化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通过深入持续的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进一步压制了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生存空间,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利剑”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利剑”专项行动开展二十天来,公安机关集中优势兵力,以打击突出刑事犯罪为重点,“利剑”锋芒直指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两抢”、盗窃、扒窃多发性侵财犯罪。其中,全市公安机关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95人,环比上升144.3%(其中,主城四区上升164%);行政拘留4146人,环比上升3.75倍;强制戒毒640人,环比上升4.4倍;通过超常规的打击力度,全市呈现刑事警情环比下降6.95%,治安警情同比下降5.29%的良好态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保持稳定。在打击突出刑事犯罪中,成功处置了“5.14”南屏街西口82路公交车暴力劫持人质案件。在三类重点打击的刑事犯罪中,全市“两抢”警情数、盗窃车内物品警情数、扒窃警情数,环比分别下降28.87%、19.94%、19.21%。其中,主城四区“两抢”警情数环比平均降幅为33.86%。
在重点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全市公安机关按照“滚动式整治,到位式管理”的要求,重点强化治安防控整治,全市共打击查处涉枪涉爆刑事案件40起,治安案件74起,刑事拘留20人,治安拘留36人,收缴包含仿真枪在内的各类枪支440支,子弹8380余发,炸药440公斤,雷管8012枚,管制刀具3468把,剧毒化学品4公斤。专项行动期间,全市接报涉赌警情同比下降43.8%。共侦办涉黄涉赌刑事案件36起,刑事拘留89人;办理涉黄涉赌行政案件453起,行政拘留1494人。在治安防控整治中,公安机关重点对第三届“南博会”场馆及周边区域、部位开展了5次集中清查整治,共捣毁收销赃窝点5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名,查获被偷盗铁块、钢管等建筑材料530公斤。同时,全市治安部门共在846个小区、1017个单位,设置安全防范宣传滚动宣传屏161块、悬挂安全防范宣传标语434幅、制作社区宣传栏650块、印发各类安全防范宣传手册12072份、组织现场安全防范宣传活动139场次。
在“利剑”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中,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严管、严治、严控、严处”的原则,结合“城乡清洁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拳出击,严查交通违法行为,自今年年初至5月20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共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870余次,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469923起,对7158辆违法停放车辆实施“锁车”管理,拖移违停机动车2185辆;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205664起,制止及劝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39万余起。目前,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重点对第三届“南博会”场馆及周边主干道、支次道路以及广福路、环湖东路、官南大道、昌宏路等区域范围交通秩序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力做好第三届“南博会”的交通组织保障和管理服务工作,为南博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在严查严管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坚持“管理与宣传并重”的原则,加强与媒体间的合作,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和管理服务,通过中国移动12580人工坐席开设的交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为民众提供免费的交管信息告知服务、在公交站台推出文明出行公益宣传广告、在主干道路口LED大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推介交通安全宣传等多种方式,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通过重拳整治和强化服务,进一步遏制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了通行秩序,改善了交通环境,缓解了交通拥堵。
“利剑”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治安保卫人员连续作战、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以“时不我待”“滚石上山”的精神和气势,以攻坚克难,决战决胜的作风和姿态,全力投入第三届“南博会”安全保卫工作中,誓以最高的工作标准、最严的工作措施、最大的工作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南博会安保任务。
社会治安整治和打防突出刑事犯罪,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在此,昆明市公安局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方式:
(一)拨打“110”、0871-63015198以及各级公安机关、派出所向社会公布的报警电话。
(二)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三)通过信件向各级公安机关举报;
(四)通过互联网 http://www.yn.cyberpolice.cn:8000/ 上传文字、视频、照片等犯罪线索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