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要求。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这迫切要求我们大兴敢于担当之风,忠诚履职、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深入推进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及党风廉政建设,以国际视野、战略眼光来谋划昆明的城市建设及发展,全面系统地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努力把昆明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和世界知名的旅游城市。
按照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昆明市规划局认真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落实主体责任当做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与机关作风建设和规划领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并细化和明晰主体责任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主体责任清单,实施责任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在年底,逐项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分析总结责任落实情况,在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的同时,也向社会公开。
局党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意识,带头廉洁从政,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为全局党员干部做表率、树榜样。在干部选拔方面,注重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局党委先后与3个党总支书记、9个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7位局副职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局副职领导与所分管的26个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做到了领导干部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动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
深化制度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牢固树立改革、发展、稳定、反腐“四位一体”的理念,从保证规划权力阳光运行、民主监督、规范执行等方面入手,编制规划局审批事项运行流程图和窗口办理项目运行程序,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权责统一,高效便民”的工作思路,对办事流程和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缩短审批事项办理时间,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通过切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科学构建并充分发挥防控平台的功能作用,最大限度消除和压缩公共权力岗位人员发生各种腐败问题的空间和可能性,进而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公共权力岗位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以权谋私的腐败问题,同时倒逼管理模式创新和工作流程再造,促进规划管理水平提升,提高工作效率和廉政风险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