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地税局率先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02.11.2015  18:23

10月27日,保山市纪委发文《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征订学用工作的通知》(保纪办〔2015〕37号),对全市党政部门和全体党员提出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融会贯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式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的要求。10月29日,保山市地税局借举办全市地税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之机,组织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市局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培仁同志在主持学习培训时强调,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重在立德立规,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对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他对全市地税系统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大会、辅导讲座、专题党课等形式,迅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逐条逐字学、反反复复学,领悟精神,把握内容,把各项规定要求牢牢地记在心上。二是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剖析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道德、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措施,立行立改。三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着力在抓常、抓细、抓小、抓长上下功夫,加大对违反《准则》和《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应邀到培训班授课的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书记刘应生同志原文领学了《准则》和《条例》,并对新修订的内容做了详细解读。通过学习,全体党员一致认为,《准则》和《条例》坚持纪律严于法律,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是我们党推进党内法规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一致表示,要以更高的标准、更强的自觉、更实的举措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做好新常态下的税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