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打造“农合联”组织 构建适应现代需求服务的“三农”综合体系

03.02.2023  10:22

来源: 昆明日报   

记者2月2日获悉,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推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昆明将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体系,重点从健全为农服务组织体系、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提质增效、促进乡村流通顺畅运行、拓展农村信用合作领域、推动社有企业健康发展五个方面推进实施,其中将通过打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运行机制,构建适应现代需求服务的“三农”综合体系。

   建立村级“两店”服务网点

  《意见》明确,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三农”能力不断增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功能更加完备,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社有企业经营机制更加灵活高效,经营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在健全为农服务组织体系方面,《意见》提出,理顺全市农合联组织体系,构建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部门及涉农单位共同参与,供销合作社作为同级农合联执行机构的组织体系。建立农合联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健全“农合联服务合作社、合作社服务农户”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密切群众利益联结。支持县(市)区按“一业一联”模式组建产业农合联,打造集技术指导、技能培训、农资供应、生产加工、信息发布、品牌运营等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化服务综合体。

  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供销合作社组建供销集团,增强县级供销合作社统筹能力。在乡镇(街道)供销合作社建设中,对综合实力较强、实力一般和相对薄弱的基层供销合作社进行分类指导,承接为农服务公益类项目,市场化提供为农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在推进村级供销合作社建设上,提出以“两店”(日用消费品店、农资连锁店)为基础,建设集经营性、公益性便民服务于一体的村级综合服务社经营服务网点,就近就便为群众提供综合服务。

  昆明还将培育农民合作社,实施“农户入社”行动,健全按交易额“二次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积极创建农产品“三品一标”,引导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转型升级为农业企业,提升农产品商品转化率,培育农业龙头企业。

   实施“城乡双促行动

  在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昆明支持有条件的基层供销合作社与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共建农合联综合服务中心,“一站式”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外引内培”行动,构建“为农综合服务中心+技术专家+产业农合联+合作社”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抓好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人才支撑。

  在促进乡村流通顺畅运行方面,昆明围绕农资稳价保供、乡村流通体系补链扩能、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出改革举措。其中,将构建“市有农资集采集配平台、县有农资配送中心、乡有农资经营旗舰店、村有农资配送站点”经营服务体系;支持供销合作社实施农产品、日用品“城乡双促行动”,建设县域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承接重要农副产品应急储备任务,改造提升乡村物流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和便利店,推动农产品、日用品集采集配、直供直销。在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上,鼓励供销合作社发展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在拓展农村信用合作领域方面,推广“三社融合”信用合作,由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开发惠农金融产品,提供免担保信用贷款;农合联服务中心采集、分析、运用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数据;农民合作社组织生产,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开展以生产经营数据为信用资源、信息对称为信用基础、配套服务为信用保障的农村金融信用合作。鼓励农合联与保险机构合作,采取“农合联和农民合作社收益提成+社员自筹”筹资模式,创新开发农作物极端气象指数险等特色险种,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

  《意见》明确,支持昆明供销集团组建为农服务社有企业,鼓励社有资产通过资本联合、并购重组、股权置换、项目合作等,引导社有企业回归为农服务主业,增强社有企业经营实力。(首席记者廖兴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