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19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11.04.2019  11:41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执行委员会关于印发展览展示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洽执发〔2019〕1号),为做好2019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绿色食品馆(2号馆)的招组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地点和时间

(一)名称:2019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绿色食品馆

(二)地点: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2号馆

(三)时间:2019年6月12-18日

二、活动主题

绿色有机,云品风采

三、组织机构

成立筹备工作组,由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谢晖任组长,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魏民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云南农垦集团分管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由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四、展馆设置

农业馆展馆面积10000平方米,包括绿色有机农产品综合展区、州市展区及云南农垦展区,展位面积分配表见附件1,展区平面图见附件2。

(一)绿色有机农产品综合展区:展位面积576平方米,组织30家绿色有机农产品企业,参展企业必须具备“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证书(报名时提供)。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特装布展,介绍云南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总体情况及云南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发展成果,宣传2018云南绿色食品“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新创企业”。

(二)州市展区:展区面积4452平方米,组织300家企业,由各州、市负责统一进行特装,展示展销各州、市绿色有机农产品。

(三)云南农垦展区:展区面积204平方米,由云南农垦集团组织企业参加并统一特装。

六、工作要求

(一)各参展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员名单,并于2019年4月16日前报至省农业农村厅。责任科室负责人及联络员请尽快添加2019商洽会工作微信群,添加方式见附件3。

(二)请各州、市认真了解当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企业情况,在优先考虑2018云南绿色食品“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新创企业”的情况下,每个州、市推荐不超过5家具有代表性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绿色有机农产品综合展区的备选企业,于2019年4月27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附件4)及企业资料报至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将最终筛选30家企业进入绿色有机农产品综合展区,未通过筛选的企业调入对应州市展区参展。

(三)要认真做好各展区组展参展、成果统计工作,组织当地农业龙头企业、有代表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展,将参展企业汇总表(附件4)及企业资料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至省农业农村厅。

(四)各参展单位请于2019年5月17日前将最终选定的特装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审定。

(五)参展企业资料说明:

1.企业及产品的文字介绍,WORD格式,200字以内;

2.企业或产品品牌LOGO,AI格式,如果没有AI格式的话就用图片格式;

3.相关图片3张,要清晰,单独用图片格式发送,不要放在word文档里;

4.推荐参加绿色有机农产品综合展区的企业还需提供“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在认证期间内的任意一项认证证书;

5.以上资料用于制作绿色食品馆参展手册及展板,请严格按照要求提供。

七、联系人

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杜罗阳,0871-65749538,1860877816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展位面积分配表

2.  展区平面图

3.  工作微信群添加说明

4.  2019年商洽会绿色食品馆参展企业汇总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附件1-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