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拥军主持召开城乡清洁条例草案调研筹备工作会

23.06.2018  17:00

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永德调研《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草案)》相关工作,6月2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主持召开调研筹备工作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洪,德党镇、乌木龙乡、大雪山乡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环境保护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杨洪就本次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永德开展调研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李拥军说,该条例草案的制定是贯彻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创造城乡“清洁、整齐、优美、生态、和谐”的生产生活和发展环境的需要,也是扎实推进生态临沧、洁净临沧、美丽临沧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条例是十分必要的。

李拥军强调,为了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将经验、成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形成深入持久地推进城乡清洁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法规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保障作用意义重大。

 

李拥军要求,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要把握好立法目的。充分发挥部门主导作用,本着提前主动介入,加强沟通协调和督促落实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程序,对条例草案的结构、内容、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科学合理,城市、农村环境清洁管理工作的措施和经验,城市、农村环境清洁管理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城市、农村环境清洁管理工作等问题,结合永德实际,结合部门实际进行思考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扎实做好调研筹备工作。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及各乡镇,要把每项工作都落实到具体人员头上,确保有专人专组负责落实工作任务。

录入者:永德县人大 责任编辑:永德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