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以“抓赌”为名疯狂抢劫 3天劫得数万财物

01.12.2014  13:56

  日前,由云南彝良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代某全、谢某琪、李某刚等六人冒充警察,以抓赌为名疯狂抢劫,3天劫得现金22337余元,财物38760元一案,在彝良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代某全因长期在“鱼儿机”游戏室内赌博输钱,便与被告人谢某琪共谋,以冒充警察的方式去故意毁坏他人“鱼儿机”,顺便抢劫钱财,以报复经营业主。

  2014年2月10日20时许,代某全、谢某琪邀约代某卫、代某斌、雷某超一起乘坐代某斌的微型车,前往角奎镇花溪村罗某家,身着协警制服的代某卫、代某全、谢某琪便下车冒充警察抓赌方式进入罗某家,抢走被害人陈某等人现金390余元,并将罗某家“鱼儿机”的砸毁,抢走价值4300元主机及显示屏。

  当晚21时许,被告人再次以同样的方式在发达村郭某家,抢走被害人童某等六人现金7447元,并将郭某价值7200元的“鱼儿机”砸毁抢走。

  在实施上面两起案件后,代某全、谢某琪认为着协警制服作案风险较大,便前往昭阳区购买了警棍、警衔、警号等物品,以更好冒充警察抓赌方式作案。

  “装备”齐全后,2月15日20时许,被告等五人便前往彝良县海子镇海子村,身着佩戴有警衔、警号的警察制服的代某全、谢某琪、李某刚三人,持警棍以同样方式进入彭某家,抢走岳某装有现金4000元的女士包,并将价值2800元的“鱼儿机”主机抢走。

  同日23时许,代某斌提议毁坏抢劫角奎镇唐某所开的游戏室,六被告人便一同前往,谢某等四人携带钉锤、电警棍等工具以同样方式进入游戏室,抢走石某现金6000元,砸毁总价值52970元的17台游戏机,并将价值15010元的“鱼儿机”主机抢走。

  2月16日20时许,代某斌再次驾车邀约谢某琪、李某刚和“小波”等五人,前往大关县天星镇双河街上,以同样方式进入柏某家,抢走柏某等三人现金4500余元,将两台价值13500元的游戏机砸毁,将“鱼儿机”价值9450元的主机抢走。

  公诉机关认为,代某斌、谢某琪等六被告人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警察使用暴力、胁迫方式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六被告人刑事责任。

  因案情较大,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完)(记者 杨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