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20年将实现居家养老全覆盖养老床位数达21万张以上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日前,《云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出炉。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将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全省养老床位数达21万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
按照《规划》,我省将通过实施10大工程,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以昆明、大理等旅游城市,以及环滇池、环阳宗海等湖滨区域的大型旅游地产为依托,打造集自理型、介护型、介助型一体化的候鸟式CCRC (持续照料退休社区)模式度假养老社区,使我省成为面向全国的养老养生基地,将云南打造成为集生态观光、长寿养生、休闲度假、民俗体验、康体疗养、文化体验等于一体的养老养生热点旅游目的地。
◆规划背景
我省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云南省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560万、占总人口的11.8%,预计到2020年将达607万、占总人口的12.4%,养老服务任务繁重。
与日趋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相比,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养老支付能力较弱,养老保障、福利水平较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足,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仅23张,与全国平均32张相比明显偏低;养老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管理服务内容、质量差异大;投资及组织实施以政府为主,社会资本作用未充分发挥;监管评估体系不完善,老龄产业发展滞后。
◆目标
全省养老床位数达21万张以上
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十三五”期间,居家养老服务将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全省养老床位数达21万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达到30%以上,社会力量兴办养老床位数占全省总量的20%以上;到2020年,养老服务产业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全省接待养老旅游者达到1亿人次左右,养老旅游收入突破1700亿元,占全省旅游总收入的20%,使我省成为面向全国的养老养生基地。
◆十大居家养老服务工程
为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让广大老年人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我省将实施10大工程,即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程、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工程、城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示范工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医养融合改革示范工程、养老服务社会力量扶持工程、旅游养老健康服务业建设工程、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程、养老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水平,让全省各族老年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新建、改扩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城市社区覆盖率达100%,
乡镇覆盖率达90%以上,农村社区覆盖率达60%以上。
●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程
支持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通过加装无障碍坡道、加装外挂电梯、
卫生间加装扶手等完成适老化改造
●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工程
新建、改扩建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城市公办养老机构。
整合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康复辅具生产配置企事业单位现有资源,集生活照料、康复医疗、培训和科研等为一体,打造一批省级、州市级、县级城市公办养老机构示范基地。
●城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示范工程
2016年,在全省遴选10%的城市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改革试点,积累经验后,在全省逐步推开。到2020年,全省所有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全部完成改革。
●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提高10%
依托村级老年协会,在全省打造一批农村留守老年人互助养老服务站 (点)
2016年,在全省遴选10%的农村敬老院进行社会化改革试点,2020年,全省所有农村敬老院全部完成改革。
●医养融合改革示范工程
在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探索开展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其中,昆明市、曲靖市、西双版纳州作为首批省级试点市;红河州、大理州各不少于 个县 (市),昭通市、玉溪市、楚雄州、文山州、普洱市、临沧市各不少于 个县 (市、区),保山市、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各不少于 个县 (市、区)作为首批试点。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开,到2020年,全省所有州、市、县、区全部完成医养融合改革。
●养老服务社会力量扶持工程
每年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主要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向社会力量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供养、护理服务提供支持,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护理人员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养老评估等。
●旅游养老健康服务业建设工程
以昆明、玉溪、曲靖、大理等经济较发达、医疗条件较好的旅游城市,以及环滇池、环阳宗海、环抚仙湖、环洱海等湖滨区域的大型旅游地产为依托,打造集自理型、介护型、介助型一体化的候鸟式CCRC (持续照料退休社区)模式度假养老社区。
以国家特色景观旅游村、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和云南省旅游特色村寨、民族特色旅游村为依托,打造宜游宜居宜养的乡村颐养新村。
依托省内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高 A 级旅游景区,打造具有养老旅游功能的景区。
把温泉、康复、理疗、营养、膳食等功能一体化,大力开发一
批适宜个人短期居住的度假型养老旅游酒店。
推出 “养生、度假、休闲 养老院暠模式的旅游养老服务,开发临终关怀养老旅游产品、异地置换式养老旅游产品。
●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程
开发建设云南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养老服务公共信息平台。
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建立全省城乡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并逐步与基本医疗保险、养护康复机构的电子病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以上。
●养老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在滇中、滇西、滇南、滇东、滇西北和滇东北方向,遴选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打造 个省级授权的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
依托护理水平高、运营管理规范的养老机构,在每个州、市建立个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安排1000万打造“智慧养老”
《规划》中明确,规划期内由省财政统筹安排1000万元,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快智慧养老进程,促进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推动养老服务业与信息化建设融合发展。
《规划》提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承包、“一院两制”和“互联网+”等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产品,促进养老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均可享受财政建设补助、当地运营补贴和国家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境外资本举办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可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云南省将制定建设、运营补贴和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民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床位运营补贴。对用自建产权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租赁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且租期满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0000元、5000元,省级和州、市、县、区各承担50%。同时探索建立失能、半失能困难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补贴制度,完善对特困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2020年,全省完成医养融合改革探索开展医养融合改革试点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将在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探索开展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其中,昆明市、曲靖市、西双版纳州作为首批省级试点市。到2020年,全省所有州、市、县、区全部完成医养融合改革。
《规划》提出,凡新建、改扩建的公办养老机构,其护理床位数不少于50%,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的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按照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以老年病和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医务室或护理站,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要求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中西医结合老年病科。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以上。
为解决异地养老人员结算不便问题,我省将完善异地养老与就医结算政策。加快省内、省际基本医疗保险互联互通,打通异地养老就医结算渠道,推进参保地和就医地之间进行点对点的联网结算。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可按照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结算范围;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