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典当行设立申请审批情况的公示
20.04.2017 19:21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根据《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典当行设立工作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16〕911号)和《 云南 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典当行设立工作的通知》(云商发〔2017〕1号),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程序、集体决策的原则,经申报、初审、复核、评审、审定等程序,现将符合新增典当行条件的以下企业予以公示,拟报备商务部。 公示时间为7天:2017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4月24日前反馈。 |
来源: 商贸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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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17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