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禄丰县仁兴镇财政所四项措施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22.04.2015  11:51


一是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将涉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收入缴存、单据审核、账务处理、余额核对、限额现金、票据保管使用等细化为18项考核条款,明确每项条款的分值、评分及扣分办法,年初与报账员签订责任书,明确报账员工作职责、任务及时间要求。

二是加强督促考核,及时跟踪问效。根据责任书要求和财务工作特点,按月由工作站会计、出纳分别对村委会报账员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对存在问题及时完善纠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三是严格资金审核,提高资金效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金审核报销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原始凭证的取得、主要内容、审核报销程序等内容,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一律不予报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坚持按月对账,确保资金安全。要求次月7日前完成出纳业务、次月10日前完成会计业务,并采取“五对账”的办法进行对账,即:出纳与开户银行对、会计与出纳对、工作站与村委会对、村委会与村民小组对、工作站与县会计核算中心对,确保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人:覃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