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实施
24.03.2016 17:25
本文来源: 林业厅
由丽江市林业局林权管理站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经2016年2月27日召开的中共丽江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3月4日由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公布实施。
该《意见》由八章二十六节组成,主要是为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加快推进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投融资、森林保险等配套改革,积极扶持和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强化林业科技、林业信息、林业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改善林业生产发展环境,建立新型林业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发展机制,为丽江市今后一段时间内林权改革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政策支持。
该《意见》的实施对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突破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解放和释放林业发展潜力,推进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意义重大。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丽江市林业局 | 作者:刘林森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陈元贞本文来源: 林业厅
24.03.2016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