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刻汲取“8·12”天津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好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教电〔2015〕391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
“安全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强化预防,整治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校园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干管权限,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明确重点,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前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的工作重点:
一是 以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教室、礼堂、体育馆、图书馆等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日常防火巡查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和疏散通道情况。
二是 检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室、配电室等重点部位是否配备必要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通风、检测、防火、防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安排专人管理和值守。其中,对氧气瓶、液化石油气瓶应控制实瓶数量,设置气瓶库,空瓶要及时归库。
三是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并有完整的记录。灭火器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间。室内消火栓内的水枪、水带等配件是否齐全、有无破损,正常出水时是否会破裂。
四是 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是否完备,有无定期演练的记录和相关痕迹资料,寄宿制学校是否组织了夜间疏散演练。
五是 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是否配备2人以上,值班员是否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有无每日值班记录,记录是否完整准确;消防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能否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和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值班员能否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能否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六是 检查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是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室内消火栓等扑救初起火灾的设施设备。
七是 活动板房要使用A级标准的彩钢板进行搭建,不能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对照上述排查重点,认真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对寄宿制中小学校舍、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室、配电室、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整治,检查情况要层层签字存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逐一整改落实,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设施设备,一律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三、加强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火灾应急逃生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开展一次消防操作、阅读一本消防知识读本”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四个一”活动,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学生学会基本的报火警、自救逃生等常识和技能;要在相关课程中落实好消防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校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火灾逃生疏散演练,切实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强化督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上级巡查和学校自查相结合、一般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辖区内每一所学校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9月初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督查中发现隐患没有整改到位的,将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存在重大隐患的,将进行挂牌督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每一所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一名教职员工和学生,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校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15年9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学校保卫后勤处。
联 系 人:杨成端
联系电话:0871-6509096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5年8月25日
各州、市教育局,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刻汲取“8·12”天津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好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教电〔2015〕391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
“安全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强化预防,整治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校园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干管权限,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明确重点,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前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的工作重点:
一是 以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教室、礼堂、体育馆、图书馆等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日常防火巡查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和疏散通道情况。
二是 检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室、配电室等重点部位是否配备必要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通风、检测、防火、防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安排专人管理和值守。其中,对氧气瓶、液化石油气瓶应控制实瓶数量,设置气瓶库,空瓶要及时归库。
三是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并有完整的记录。灭火器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间。室内消火栓内的水枪、水带等配件是否齐全、有无破损,正常出水时是否会破裂。
四是 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是否完备,有无定期演练的记录和相关痕迹资料,寄宿制学校是否组织了夜间疏散演练。
五是 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是否配备2人以上,值班员是否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有无每日值班记录,记录是否完整准确;消防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能否正确显示火灾报警信号和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值班员能否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能否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六是 检查值班员或专(兼)职消防员是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室内消火栓等扑救初起火灾的设施设备。
七是 活动板房要使用A级标准的彩钢板进行搭建,不能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对照上述排查重点,认真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对寄宿制中小学校舍、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室、配电室、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整治,检查情况要层层签字存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逐一整改落实,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设施设备,一律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三、加强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火灾应急逃生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开展一次消防操作、阅读一本消防知识读本”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四个一”活动,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学生学会基本的报火警、自救逃生等常识和技能;要在相关课程中落实好消防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校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火灾逃生疏散演练,切实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强化督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上级巡查和学校自查相结合、一般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辖区内每一所学校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9月初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督查中发现隐患没有整改到位的,将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存在重大隐患的,将进行挂牌督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每一所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一名教职员工和学生,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校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15年9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学校保卫后勤处。
联 系 人:杨成端
联系电话:0871-6509096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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