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2014]-26ML号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红公资交告矿字[2014]-26ML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弥勒市西三镇凤凰村饰面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矿区基本情况、开发利用要求、采矿权出让年限(见下表)
序号 | 矿区名称 | 矿区位置 | 矿区范围面积 (km 2 ) | 开采标高(米)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1 | 弥勒市西三镇凤凰村饰面用灰岩矿 | 弥勒市西三镇凤凰村 | 0.1015 | 1940~1890 | 10年 | 37.00 | 1.00 | 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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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矿权出让年限从颁发采矿权许可证之日算起。
三、竞买人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竞买者需提交的资料:参加竞买者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原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查验原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法人授权委托的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等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申请,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公告事项:
1、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时间:2014年10月11日上午8:30分至2014年11月09日下午4:00分。
2、挂牌时间:2014年11月10日上午8:30分至2014年11月24日下午15:00分(17-19日州庆假除外)。
3、报名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工业园区八号路州车管所对面,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521室),联系人:陈云峰、朱兴华、陈劲,电话:0873-3197060。
4、出让人:红河州国土资源局,联系人:褚文、牟翠华,电话:0873-3732221。
5、竞得弥勒市西三镇凤凰村饰面用灰岩矿采矿权的需支付地质勘查报告编制费及其评审费用和采矿权评估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费用合计¥8.70万元(大写:捌万柒仟元整)。
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方可参加挂牌活动,竞得者保证金可冲抵采矿权价款,未竞得者,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风险提示:
1、出让人提供的地质勘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但仍然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竞买人竞得成交后须承担相应风险。
2、政策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如因法律、法规和环保、安监等产业政策或其它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在本次出让期限届满后不能继续办理采矿权延续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3、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因素条件的风险:矿山建设、开采用地及矿山道路由竞得人自行与土地权属人协商解决,存在有未能协商解决的风险。
八、开户行:竞买保证金缴款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自明珠路支行,帐户: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帐号:53001666351051005590。
九、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相关资料。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四年十月九日 来源:红河州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