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全年云南省减贫超100万人
22日,国家统计局云南省调查总队公布了2015年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情况。数据显示,2015年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完成全省贫困人口减贫100万人以上、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全省的目标任务。
2015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070元,比上年增加756元,增长12%,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迅猛增长,成为拉动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2015年我省贫困地区人均工资性收入1902元,比上年增加314元,增长19.8%。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41.5%,成为我省贫困地区农民增收最主要的来源。
同时,家庭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也是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特点之一。去年上半年以来,我省农产品价格低位运行,农民经营收入增速较低,下半年以来,受益于农产品价格特别是生猪价格的快速反弹,全年我省贫困地区经营收入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2015年我省贫困地区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4047元,比上年增加309元,增长8.3%。经营性收入增长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由上半年不足15%的水平,提高到全年的41%,与工资性收入一起,成为拉动贫困农民增收的两驾马车,扭转了我省贫困地区农民增收渠道单一的困境。财产净收入绝对数低,增长乏力。2015年我省贫困地区人均财产性收入59元,比上年增长6.3%。财产性收入绝对数较小,不足可支配收入的1%,成为我省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的短板。
此外,贫困地区农民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得益于省委、省政府一系列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落实,以及对扶贫开发工作长期以来不断增加的财政投入,使得我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2015年我省贫困地区人均转移性收入1062元,比上年增加130元,增长14%,充分彰显了我省扶贫开发取得的新实效。
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