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云南检察工作(三)
润雨洗尽尘,彩虹迎代表。8月29日下午,代表团乘飞机前往本次视察行程最后一站——普洱市。飞机滑翔降落,润雨过后的青山间,一道彩虹横跨,宛若彩色的标语欢迎代表团的到来。普洱生态优越、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68.8%,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高于世界卫生组织“清新空气”标准12倍多,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因此,普洱市检察机关如何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障成为代表团视察的首选对象。
刚下飞机坐上大巴车,普洱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就为代表们介绍了普洱市检察机关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情况。
虽然经过长途颠簸,但到达住处一放下行李,代表们就迫不及待的听取了普洱市委副书记、思茅区委书记陆平关于普洱市情况的介绍,并听取了普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世清关于普洱市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
普洱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普洱“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提出并实践了“绿色检察”新理念,立足检察职能,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坚决打击危害环境资源犯罪,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创新新时代绿色检察工作,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健全绿色检察机构,培养绿色检察专业队伍,助推绿色产业发展,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以“检察蓝”呵护“普洱绿”,为普洱绿色发展筑牢了司法屏障。
按照工作安排,8月30日一大早,代表们先后前往万亩茶园视察普洱生态环境建设情况,来到云南天士力生物茶有限公司,了解普洱市生态产业发展情况。
当天下午,代表们来到普洱市检察院视察,参观了荣誉室、院史成列室,了解了普洱市检察院的发展情况及所取得的荣誉。
代表们认为,普洱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大局,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积极防范经济金融风险、全力助推精准脱贫攻坚、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倾力维护民生民利,坚持把服务普洱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作为检察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至此,本次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云南检察机关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的行程已告一段落,在当天下午举行的视察工作反馈座谈会上,代表们畅谈这几日的所见所闻所感,欲知详情请看《高检院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云南检察工作(四)——为云南检察“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