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制度
20.11.2015 12:45
本文来源: 政府
据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消息:“被告人王永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随着法槌的落下,旁听席里人们的表情都显得更加严肃。“今天旁听了县法院公开审理王永成受贿案,我们都感到非常痛心,心情都非常沉重。有聪明的头脑不如有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这是保山市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校长杨英才等10名校园长在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座谈会上的共同体会。
在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的法庭,犯罪嫌疑人的深刻忏悔,使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的惨痛教训。这种“零距离”、面对面的廉政警示教育,让人震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吸取深刻教训,真正体会到“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的含义。
近年来,云南省十分注重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不断探索教育新模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庭审旁听”,通过依托法院庭审这一特殊平台,对党员干部面对面、“零距离”进行警示教育,从而达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以审促廉的效果。组织党员通过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促进广大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力求取得处分一人、教育一片的综合效果。
2015年云南省16个州市均建立完善了具有本地特色的警示教育基地。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建立68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讲解2653场,23万余党员干部接受到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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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5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