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去年44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违纪问题

01.03.2017  18:32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注重发挥执纪审查工作的治本功能,引导存在问题的干部放下包袱,主动交代问题。2016年,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1325件次,立案5185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31人、处级干部249人,处分5819人,移送司法机关269人。44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违纪问题。

坚持用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强化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深入对比身陷囹圄的“阶下囚”和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提醒党员干部不越纪律界限半步。对云南省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改版,增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施教,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

不断探索教育新模式,依托法院庭审平台,加入“现场体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亲临庭审现场,参与“庭审旁听”,力求取得“处分一人、教育一片”的综合效果。

发挥好公开曝光违纪行为的“晒台”作用,坚持“点名道姓”“见事见人”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促使全省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身边被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镜子”,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纪律有敬畏之心,使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