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挂牌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元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元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YGTCR-2014-08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单价(元/㎡) | 竞价阶梯(元/㎡)的整数倍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绿化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 限高(米) | 层数 | ||||||||
YGTCR-2014-08号 | 元阳县逢春岭乡稿吾卡村委会沙仁寨村民小组 | 820 | 批发零售用地(加油站) | 40 | 6 | 213 | 10 | 0.18 | 1.39% | - | - | 以低层为主 |
注: 1.出让金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 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其它部门的相关规费,相关规费由竞得人按相关税费标准缴纳[其中:耕地占用税20元/平方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月22日至2015年2月10日到元阳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土地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报名资料费100元/宗,不退)。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17时。竞得者保证金转为定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与否均不计息。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
金的,我局将在2015年2月10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元阳县国土资源局四楼耕地保护利用股,宗地挂牌时间是: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27日,报价时间:挂牌期间每天上午8:00时至11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元阳县国土资源局(常青路14号)
电话:0873—5642277
联系人:钱女士、王女士
九、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户名:元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户行:元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3800009425088012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元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22日
来源:元阳县国土资源局